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出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围绕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根据不同改革任务优先考虑选择改革需求迫切、工作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城市群、都市圈或中心城市等,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方案》提出,2022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地区布局、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到2023年,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力争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关键环节上实现重要突破,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制度建设探索上取得积极进展。到2025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完善全国要素市场制度作出重要示范。
根据《方案》,土地要素方面,要进一步提高配置效率。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推动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支持试点地区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推进合理有序用海。
劳动力要素方面,要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地提供。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支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资本要素方面,要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推广“信易贷”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用产品。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
技术要素方面,要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机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