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引导投资者规范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据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在行业内部下发《关于加强网下投资者教育和核查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券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教育、核查和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切实维护网下发行秩序,督促引导投资者规范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中证协要求,券商应深化投资者教育工作安排,避免出现网下投资者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券商应进一步增强对网下投资者的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为作为网下投资者的经纪业务和托管业务客户出具资产规模报告。

  深化投资者教育

  按照全面注册制下网下打新管理规则,权益类和混合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注册为网下配售对象的,其直接投资于非公开募集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和私募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20%。规则还将“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列为禁止性行为。

  对此,中证协表示,券商应切实采取有关措施,深化投资者教育的工作安排,将上述要求作为网下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内容,有效引导网下投资者规范参与网下发行业务,以确保网下投资者规范展业,公平参与网下询价与配售业务,维护网下发行秩序,避免出现网下投资者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券商在履行网下投资者推荐注册职责时,应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对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尤其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是否符合推荐条件、注册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慎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推荐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符合协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规定的推荐条件。在完成推荐注册后,券商应加强网下投资者教育,持续关注投资者及配售对象的注册信息变化,定期复核,开展适当性自查工作,确保推荐的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持续符合协会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按照网下打新规则,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协会要求,为其经纪业务投资者及其托管的配售对象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出具资产规模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保证出具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证协表示,实践中,网下投资者获取资产规模报告的时间往往较为紧张,提交核查材料需要一定的时间。券商应进一步增强对网下投资者的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网下投资者向券商提出开具资产规模报告申请的,券商原则上应于申请日当日或不晚于次日为作为网下投资者的经纪业务和托管业务客户出具资产规模报告。

  其中,对于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活跃度较高,具有频繁开具资产规模报告需求的网下投资者,券商可根据其实际需求,月初定期为网下投资者出具资产规模报告,确保网下投资者可及时参与网下发行业务。

  为保证网下发行工作顺利开展,尤其是月初发行的询价项目,作为主承销商的券商应合理做好时间衔接安排,为网下投资者预留充足的核查材料准备时间,充分保障网下发行业务有序开展。

  此外,按照网下打新管理规则相关要求,网下个人投资者需提交定价依据,网下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需签署承诺函。各券商需将前述相关事项及时告知网下投资者。

来源:中国证券报